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阜阳市妇女儿童医院祥源院区2024年招聘社会化用人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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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加快我院祥源院区建设,积极推进残疾人救治,有效配置卫生人力资源,根据《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》(皖政办〔2014〕6号)、《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》(皖人社发〔2010〕78号)及医院实际情况,按照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相关规定,阜阳市妇女儿童医院祥源院区2024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社会化用人,现将招聘公告公示如下:

一、招聘原则

(一)坚持面向社会、公开招聘。

(二)坚持考试考察、择优聘用。

(三)坚持统一组织、分工负责。

二、招聘条件

(一)基本条件

1.遵守宪法和法律;

2.具有良好的品行、五官端正;

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,在阜阳市妇女儿童医院网站公示7天。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,按照规定向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。上报批准后根据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652号)和省政府办公厅《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》(皖政办〔2006〕13号)规定,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,确立人事关系。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,首次合同期限为3年,试用期为6个月,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,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续签。

上报备案后放弃招聘岗位的,由人力资源部计入诚信档案,当事人三年内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我院招聘。

六、岗位及待遇

招聘人员纳入社会化用人,试用期6个月,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,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。

七、监督、指导

坚持招聘工作信息公开,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。对违纪违规的工作人员,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。报名人员应诚信报考,自觉遵守考试纪律。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,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。

咨 询 电 话: 0558-6669026 (医院人力资源部)

监督举报电话:0558-6669011 (医院纪检监察科)

上述信息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。

本公告由阜阳市妇女儿童医院负责解释。

阜阳市妇女儿童医院

2024年4月12日

附件:1.阜阳市妇女儿童医院祥源院区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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